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种类繁多,症状各异,本文仅介绍其中的一种常见类型(精神病性障碍)的症状的诊断标准。
精神活物质是指来自体外,可影响精神活动,并可导致成瘾的物质。常见的精神活性物质有酒类、阿片类、大麻、催眠药、抗焦虑药、麻醉药、兴奋剂、致幻剂和烟草等。精神活性物质可由医生处方不当或个人擅自反复使用导致依赖综合征和其它精神障碍,如中毒、戒断综合征、精神病性症状、情感障碍,及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等。
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之精神病性障碍的症状介绍反复使用精神活性物质,引起以精神病性症状为主的精神障碍,如幻觉、妄想、严重的情感障碍,或明显精神运动性兴奋或抑制。无明显意识障碍。
精神病性障碍的症状标准1 有理由推断精神障碍系某种或某些物质的直接效应,并至少有下列1项:幻觉,常为听幻觉;人物定向障碍;妄想或病理性观念(常有偏执或被害色彩);精神运动性障碍(明显兴奋、抑郁,或木僵);严重的情感障碍(可从极度恐惧到销魂状态)。
2 意识清晰或有轻度的意识模糊,不存在严重的意识障碍。
精神病性障碍的严重标准和病程标准严重标准是社会功能严重受损。病程标准是反复使用精神活性物质迅速引起精神病性症状。停用后,则精神病性症状多数只持续较短时间,典型病例在1个月内有不同程度的缓解,6个月内全愈。
精神病性障碍的排除标准1)排除迟发起病的精神症状(用药2周持起病);2)使用致幻物质者排除急性中毒;3)排除精神活性物质诱发加一种精神障碍(如分裂症、心境障碍)。
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病性症状可呈现不同形式的症状,症状的变异受药物种类用使用者人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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