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的诊断由于不像其他器质性疾病的诊断那样有一个客观的诊断标准,不同的医生对同一种疾病的判断会有所差异,这就使不同的医生对同一个病人的治疗有不同意见。然而对病症的研究结果很难进行比较和解释,因此,制定统一的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就显得意义重大。
下面以我国目前的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为例,说明各种标准的意义。
(一)症状标准:至少有下列 2项,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情感高涨或低落,单纯型分裂症另有规定;
1、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
2、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
3、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
4、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
5、原发性妄想或其它荒谬的妄想;
6、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
7、情感倒错,或明显的情感淡漠;
8、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
9、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
(二)严重程度标准:自知力障碍,并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无法进行交谈。
(三)病程标准:
1.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程度标准至少已持续1个月,单纯型另有规定。
2.若同时符合精神分裂症和心境障碍的症状标准,当情感症状减轻到不能满足心境障碍的症状标准时,分裂症状需继续满足精神分裂症的症状标准至少2周以上,方可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以上只是以精神分裂的诊断标准为例,说明精神障碍类疾病诊断标准的意义,精神障碍的分类很多,各种类型的病症都有其相对应的诊断标准,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这篇文章主要是想让广大患者对精神障碍的诊断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这类疾病的诊断还是有据可依的,患者应该相信医生的诊断,并积极配合治疗,这样才能尽快。